福建省古田职业中专学校2014年秋季收费校长公告
古职专(2014)23号
根据《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和《关于调整我省大中专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0]费字245号)等规定,2014年秋季,本校对在校学生收取住宿费和代办费。代办费项目严格限定为教材费、簿籍费二项,遵循“即时收取,多退少补、不得盈利、据时结算”的原则,单独立帐,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离校前予以结清。
经县物价局、财政局批准,并经本校校务会议2014年8月30日研究,现将本学期各专业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如下:
一、事业性收费
1.学费全免
2.住宿费:160元
二、代办费
1.教材费:200元
2.簿籍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