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济南市教育局公布了《关于2013年普通高中学校、职业中专学校调剂意愿录取办法的说明》。记者了解到,第四次志愿填报录取工作结果将于7月29日向社会公示。未被录取且填报服从调剂意愿的考生,中招办将根据普通高中学校、职业中专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情况进行调剂。
根据说明,7月29日,中招办会将在第四次志愿填报中未被录取且填报了服从调剂意愿的考生名单统一发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各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中专学校,由各学校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主动联系考生征集考生意愿。这样,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来讲就有了一次调剂的机会,可选择一所普通高中学校或职业中专学校进行注册登记。调剂意愿征集过程中,学校招生计划一经完成,征集工作也随即停止。
29日,各学校完成录取任务后,将向社会公布招生数量、录取分数线及录取考生的信息。同时,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也会公布剩余的招生计划。需要提醒未被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和家长注意的是,未完成计划学校的征询电话是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在此之前要查看好各学校的计划余额,抓住这最后的一次调剂机会。为避免“落档”、出现没有学上的后果,考生和家长对不服从调剂一定要慎重。另外,此阶段手机尽量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个人通信渠道畅通。
对于接受调剂的考生,必须于7月31日12点之前携带准考证、成绩单到调剂学校进行注册登记,无故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机会,而由此造成的招生计划空额,不再进行调剂或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