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中招办今天发布
《关于军人子女办理中考加分照顾审核登记的通知》
符合中考加分照顾政策的军人子女
可于近期办理加分审核手续
除军人子女外
其他照顾对象如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
少数民族考生、归侨考生等的加分方案尚未发布
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
从2026年起
取消所有少数民族考生的中考加分政策
2024年中招军人子女具体加分规定如下:
享受中招政策性加分照顾的对象包括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其中:
1.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包括服现役和退出现役)的子女,作战部队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中央军委机关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获得功勋荣誉表彰军人的子女,享受10分照顾。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中央军委机关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军人的子女,享受15分照顾。
3.烈士子女,享受20分照顾。
4.前款规定范围之外的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
根据中招办通知,各初中校要通知初三毕业年级军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于2024年3月25日前到学校所在县(市、区)人武部进行登记,并向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报送相关材料,具体要求以军人所在部队通知为准。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和退出现役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报需求,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把关汇总后报送同级省军区系统政治工作部门。
优待名单、优待类别经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复核确认后,于中考前在军人子女就读学校范围内组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