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志愿时间及注意事项
1.填报志愿时间
7月24日8时至7月25日18时,填报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学校志愿,考生可以补报与修改,招生录取以此次填报的志愿为准。6月份有填报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学校志愿但未被高中录取的考生,和已向县(市、区)招生办办理放弃高中录取申请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以用原考生号和密码重新登录“南平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npzk.np.gov.cn),进行补报或修改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学校志愿,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已经被高中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学校录取工作,已经填报的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学校志愿自动作废。
2.注意事项
(1)报名和确认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制,各有关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方便考生报考,并组织专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及确认工作,当地教育考试机构予以指导和把关。
(2)所有考生需认真填写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错误或通讯方式变化没及时更正造成无法联系、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凡提供虚假证明,骗取报考或录取资格的考生和有关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次年不准报考,并追究有关单位经办人的责任。
二、职业院校培养方式及收费情况
1.五年制高职院校
办学形式包含“三二分段制”与“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是指前三年在中职学校就读免学费,后两年在高职院校就读收学费;“五年一贯制”指高职院校自办专业,五年都在高职院校就读,公办高职院校前三年按中职学校政策免学费,后两年按高校收学费;民办高职院校五年均有收学费。
(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2022年南平市初中应届毕业生)。
2.中职学校与技工院校
(1)中职学校:三年制,免学费;一年级和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
(2)技工院校:学制3年并取得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制5年并取得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制6年并取得预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公办技工院校三年制、五年制与六年制均免学费。
注意事项:纳入我市具有招生资质只有6所省市公办技工院校。我市未下达给省内外民办技工院校招生计划,其招生简章中的专业计划和高昂学费未经我市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在我市不具有招生资质。
南平市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计划可登陆南平市教育局官网首页的“中考中招”公告栏(http://jyj.np.gov.cn/cms/html/jyj/zzjh/index.html)查看。
三、录取原则
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依据学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是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参考依据。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学校负责、招生机构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四、录取办法
南平市招委会根据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我市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中考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分设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两个批次组织录取。五年制高职院校(含需面试院校)设六个志愿;中等职业类学校(含技工学校)设八个志愿。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束后,于7月下旬组织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录取工作一律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管理模式。
五年制高职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生机构监督”录取工作机制,我局对各招生院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查看南平市教育局官网首页“招考信息”公布(http://jyj.np.gov.cn/cms/html/jyj/zkxx1/index.html)。
(一)第一批次:五年制高职投档
1.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9号),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2022年参加我市初中毕业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根据2022年南平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60分划定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线另行通知。
2.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48号),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21年)》中的艺术设计类(代码:5501)、表演艺术类(代码:5502)、民族文化类(代码:5503)、体育类(代码:5703)、公共服务类(代码:5903)专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设区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五年专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按照“闽教办学〔2021〕4号”文件精神执行。2022年五年制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另行通知。
纳入我市招生计划的面试提前批的6所高职院校提交面试合格学生名单截至7月15日,作为提前批录取依据。不再接收7月15日之后高职院校自行补面试合格名单。
3.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达到五年职高职院校最低控制线以上的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初中应届毕业考生中,依据填报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方案如下:
第一轮投档:需面试院校按考生报考的志愿学校、专业1:1投档,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轮投档:按考生报考的志愿学校、专业1:1投档,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经第一轮和第二轮录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五年制高职院校实施网上征求补报志愿、补录取投档,根据考生补报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五年制高职志愿的学校、专业1:1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对象为未被第一轮和第二轮录取的初中应届毕业考生。
(二)南平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投档录取
(三)第二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投档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根据考生志愿按中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投档。投档方案如下:
1.一次性投档:按考生报考的志愿学校1:1.1投档,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剩余计划志愿征求、补录取:南平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中等职业学校的剩余招生计划,实施志愿征求、补录取。
特别提醒:已被招生院校线上投档确认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得再录取,一旦发现,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五、录取工作
1.五年制高职录取
(1)按照“面试提前批、常规志愿”录取顺序预录取。
(2)征求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专业和计划,将在南平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通过南平中考中招系统实行在规定时间集中征求志愿补报录取。招生院校在规定的补录取时间内审核确认补录取考生。
2.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1)招生院校在规定录取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录检,招生院校确定录取名单后,并在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2)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和学校计划,将在南平市教育局官网首页“招考信息”公布(http://jyj.np.gov.cn/cms/html/jyj/zkxx1/index.html)。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与意向就读的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咨询。
温馨提示:各位老师、学生及家长,在7-8月招生录取期间要及时关注“南平市教育局官网”和“南平市中考招生信息系统平台”(http://npzk.np.gov.cn)招生录取有关信息,同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便于招生院校及时联系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