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的录取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从A志愿报考的所有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学校并轨生(含指标生)计划数的20%的并轨生。
第二步,从A志愿报考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照各初中学校分配的指标生计划数,在该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校指标生加分考生名单,并对这部分考生成绩加50分,作为录取指标生志愿(A志愿)时的分数(录取B、C、D志愿时不加分)。
第三步,将所有填报有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的A、B、C、D四个志愿结合在一起,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1:1进行投档并录取各校的并轨生(包括指标生)和择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