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一中校园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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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政策一直是家长和考生最为关注的焦点。那么,哪些考生在今年西安市中考中可以享受增加录取总分10分后参加录取呢?
七类情况考生可加10分
根据西安中招办的的规定,以下七类考生可以享受10分的加分
第一类,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
第二类,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第三类,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符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侨眷子女;
第四类,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
第五类,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获全国一、二等奖和陕西省、西安市一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联赛中获全国一、二等奖和陕西省、西安市一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一等奖者;
第六类,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六名者,或为国家一级运动员者;
第七类,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农业户口,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并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独女户和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女户家庭的女考生。
四类考生可优先录取
在录取中具有四类情况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第一类,其他军人子女;第二类,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三类,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和省、市级二、三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联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和省、市级二、三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二、三等奖者; 第四类,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三好学生荣誉者。
另外,军人子女升入普通高中按照《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陕政联〔2012〕106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