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上学后,他们的医保怎么办理呢?”、“中小学生的医保待遇情况如何?”、“我是外来务工人员,我小孩在福州的学校参保,到外地就诊需要什么样的手续?”……时下,正值开学之际,不少家长致电市医保中心热线968906和本报热线968800咨询参保流程及待遇等问题。
12日,记者采访了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以问答的形式深入浅出地为中小学生的家长们,详解学生参保的流程、待遇及转异地就医手续等。
如何办理学生医保
问:学生参保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如何办理学生医保?
答:新参保学生可在学校领取或在中心网站(www.fzyb.gov.cn)下载《福州市在校中小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登记表》,然后将填写完的表格、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交给学校汇总后,由市医保中心制作“社会保障卡”,交由学校发放,学生凭卡到中国农业银行网点办理居民医保缴费业务,或通过自助缴费、网上银行、委托代扣方式办理。
已参保学生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到中国农业银行网点办理居民医保续保缴费业务,或通过自助缴费、网上银行、委托代扣方式办理。
一些还未办理医保的学生请尽快办理。
参保费用是多少
问:学生参保每年要缴多少费用?享受待遇的时间有多长?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政府补助260元/人,学生个人缴纳40元(重度残疾人员、低保人员、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由政府全额补助);新参保学生还应补交当年度9月1日至12月31日的医保费(13.3元/人),合计53.3元。
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在校学生次年参保缴费期。
住院享受怎样的医保待遇
问:参保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将享受怎样的医保待遇?
答:结算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费用6万元(含起付标准、医保目录内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以内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以下标准支付:
医疗机构 三甲(不含专科) 三乙、二甲及二甲以上专科 二乙、一级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起付标准 400元 200元 150元 75元
支付比例 60% 70% 80% 90%
6万元以上至14万元以内(含14万元)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30%。
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
问:参保学生门诊大病种类及治疗项目包含哪些?
答:具体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糖尿病;高血压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危重病抢救;癫痫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支气管哮喘;苯丙酮尿症;重性精神病人门诊药物治疗;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结核病规范治疗;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强直性脊柱炎;重症肌无力等。
门诊大病及治疗项目,需办理确认手续后享受相关医保待遇。(办理的手续流程可参阅本报7日A6版《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一文)
问:城镇居民现在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参保学生可以吗?
答:可以。参保学生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持卡就医,基本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内的医疗费用,每次就诊起付标准为10元,起付标准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参保学生享受意外伤害险待遇
问:学生参保后,还能享受到意外伤害保险的待遇吗?
答:能。在不增加参保学生个人缴费情况下,医保中心向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由医保基金每人每年出资10元办理意外伤害险。参保学生因突发的、外来的、非本人意愿的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的非疾病伤害可享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在医院门(急)诊所产生的合理且必需的急救车费及符合福州市居民医保“三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95%比例支付,全年赔偿限额为5000元;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烧伤,根据伤残程度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高赔付金额为2万元;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1.5万元。办理赔付电话:83327551。
参保学生可转异地就医
问:我是外来务工人员,我小孩在福州的学校参保后,能否转移到外地就医?如果能,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可以转异地就医。主要分二种情况:1.假期回户籍地,如发生住院或门诊大病费用,可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与其他报销所需材料一同报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2.参保学生需要转统筹区外住院诊治的,须经医保定点“三甲”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专家会诊确认,填写《福州市医保转诊转院就医申请表》,经医院医保办(或医务科)签章,报医保中心审核备案。统筹区外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统筹区内支付标准的80%支付。






:福州晚报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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