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今年起将监测义务教育质量

省教育厅消息,从今年起,省教育厅将以学生学习质量及相关因素的信息采集为主要手段,每年定期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监测的对象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的学生、教师、校长。

  我省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公开监测数据,也不得对学校和学生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排名。

  质量监测涉及两项主要内容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一项全新的教育管理手段,从目的、内容、方式上有别于传统的学业考试。质量监测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学生学习质量,二是影响学生学习质量的主要因素。

  在学生学习质量方面,主要包括义务教育各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科思想方法,以及综合运用学科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影响学生学习质量的主要因素方面,一是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状况,包括学生的生理、心理、情感等;二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包括学校教育思想、办学理念,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课程实施、校园文化、教学研究、学生课业负担等;三是学校教育资源配置,包括教师配置,学校环境、教学设施设备配备等;四是家庭教育环境,包括父母的文化程度、从事职业,父母对子女的期待,亲子关系等。

  不得擅自公布原始数据

  据了解,监测的对象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的学生、教师、校长。每年定期在小学、初中阶段各选择相关年级的2至3个学科,通过学生学习质量测试和教师、校长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监测,采集信息。

  监测结束,监测工具当场全部回收,省级统一处理、统计采集的信息。我省将结合质量监测发现的问题,采用课堂观察,师生访谈、家长座谈等方式,开展学校教育教学状况的专项调研,获取实证材料。省级组织专业团队,综合分析、深入研究质量监测与专项调研获得的信息资料,形成质量监测报告。

  省教育厅同时要求,样本县、样本校均应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不得对抽测年级的学生进行集中复习和辅导,不能因此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同时,未经福建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公开质量监测的工具、原始数据等;不得对市(县、区)、学校和学生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排名。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适时召开反馈会,全面反馈质量监测结果,帮助各地和学校总结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指导,促进学校调整完善管理制度,改进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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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555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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