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宁德技师学院奖助政策
一、《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闽政办〔2015〕139号)文件规定: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在公务员录用、企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工龄计算、考核定级职位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分别与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兵工作的若干措施》(闽征[2022]15号)文件规定: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等激励政策,并参照辖区大学毕业生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三、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成绩优异的学生可获得学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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