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闽教办助〔2012〕6号
各市、县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学生资助工作的巨大成效,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教育,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国家助学 助我成才"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45号),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等十四部门《关于举办首届"励志海西、感动海西"学生资助公益宣传活动的通知》(闽教助[201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国家助学 助我成才"主题征文活动,并作为我省首届"励志校园、感动海西"学生资助公益宣传活动一项重要内容一并予以部署、推进、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目前我省开展的"励志校园、感动海西"学生资助公益宣传活动,是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提高资助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感染力,提升资助宣传育人效果的重要举措,已取得了较好成效。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编发简报,予以充分肯定。此次"国家助学 助我成才" 主题征文活动,是"励志校园、感动海西"学生资助公益宣传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当前学生资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校应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此项工作。
二、明确报送要求
1.报送篇数
各省属高校至少2篇,各省属中职学校、普通高中至少1篇。
各设区市教育局,高校学生类至少3篇,中职学生类至少2篇,普通高中学生类至少2篇。
2.报送内容
(1)征文报送情况汇总表(附件2)。
(2)征文文稿(电子版)。
3.报送时间
2012年9月20日前。
4.报送方式
省属学校直接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他学校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汇总筛选后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征文报送情况汇总表》及所有征文,发送电子邮件至fjzxdk@163.com,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征文有关材料"。
《征文报送情况汇总表》另发送传真至0591-87824926。
其他要求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教助中心[2012]45号(附件1)执行。
三、其他有关事项
各地各校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安排专人加强对征文作品的指导把关,在"励志校园、感动海西"学生资助公益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人尽皆知、积极参与。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结合"励志校园、感动海西"学生资助公益宣传活动,发挥媒体的优势,加强宣传报道,做好评审表彰等工作。
联系人:方舒峰 联系电话:0591-87091270
附件:1.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45号)
2.征文报送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7月9日
闽教办助〔2012〕6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