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职业中学2025年奖助政策
(一)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贫困生
2.资助标准
(1)第一档: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每生按每学期发放1650元,合计每年发放助学金3300元提供材料: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本省户籍家庭无需提供)。
(2)第二档: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按每学期发放1000元,计每年发放助学金2000元。
提供材料: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困难证明一份(原件);及其他因灾因病致贫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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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20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