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盲校2025年秋季招生计划
(一)面向福州市各县(市)、区招收符合以下条件的视障学生:
1、学前阶段: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视障儿童(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3);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2、义务教育阶段:2011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视障儿童(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3);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二)中职一年级(中医康复技术专业):面向全省招收初中毕业的视障学生。
(三)中职一年级(工艺美术专业):面向福州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的孤独症学生。
(四)招收在福州务工的进城务工随迁的视障子女;各年级接收同等水平的转学视障少年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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