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不得利用节假日变相要求家长捐款

幼儿园接受捐赠不得与儿童入园挂钩,更不得违背家长意愿以“捐赠”名义实行各种名目的经费摊派,或利用“六一”等节假日变相要求家长捐款。省教育厅今日下发通知强调,幼儿园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或变相乱收费。

近日,我省个别幼儿园借“六一”之名向家长发动捐款,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媒体的广泛关注。省教育厅指出,这种面向学生家长发动的“捐款”行为,违背了家长意愿,也违反了国家和我省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相关文件精神,应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

根据规定,各地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对公办幼儿园违规收费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退还违规所收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民办幼儿园违规收费的,应依照民促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热门关注: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将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
责任编辑:www.555edu.net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学校热点

校园动态招生计划五年专中考资讯

学员关注

分数线学校答疑常见问题

初中起点四年制应用型大专招生学校

公众号
小程序
企业微信

扫一扫,添加微信公众号

了解更多中考网资讯

扫一扫,添加小程序

了解更多中考网资讯

扫一扫,添加企微老师

解答中考网疑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