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季起,福建省农村及城市低保家庭的孩子上幼儿园每人每年可领取千元的“保教费补助券”,孩子每学期注册入园时,家长可持有效“城乡低保证”等证件向幼儿园申请。申请的“保教费补助券”可直接用于缴交幼儿保教费和伙食费。 此次教育消费券由政府埋单,资金由财政直接划拨到幼儿园,将惠及在全省幼儿园上学的农村及城市低保家庭。每个孩子每年补助1000元,按学期发放,即每生每学期补助500元。 城乡低保家庭入园幼儿保教费补助实行“持证申领、以券缴费”方式,在幼儿每学期注册入园时,幼儿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效“城乡低保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向幼儿园提出申请,经幼儿园和教育部门审核认定后开具“保教费补助券”。这种现金代用券,经幼儿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领后直接用于缴交幼儿保教费和伙食费。这一政策从今年春季开始实施,对2011年春季已缴交保教费和伙食费的符合受助条件幼儿,将由幼儿园直接发放保教费补助款。 据悉,这是我省首次将补助以教育消费券的形式呈现。另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的通知规定,保教费补助的对象是,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及城市低保家庭已在园的幼儿。而这里的“在园”指的是全省幼儿园,含小学附设园(班)和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






:福建中考网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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