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市教育局发出《关于做好灾后学校恢复上课和恢复重建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就做好学校灾后恢复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必须高度重视灾后恢复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灾后学校恢复重建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陈桦副省长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灾后学校校舍安全工作的通知》,继续落实好抗灾救灾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排除安全隐患,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一要全面开展灾后校园清洁行动。在恢复上课前要组织人员清理校园垃圾,对受灾的学校,尤其是校舍、食堂、操场等被水浸泡过的学校,在清理好垃圾淤泥的同时,应邀请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全面卫生消毒,确保不发生疫情。二要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对于灾后造成新的危房、基础浸泡、下陷,墙体、护坡酥松透水等新的不安全因素,教育局、学校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排查鉴定;对新出现的D级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危墙应推倒,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师生靠近;对地质灾害点和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学校要加强巡查和监测,尤其是靠近山边的学校在开学后要继续加强对山体的监测。对受灾学校校舍进行逐幢检查,在确保安全情况下,经校长同意后方可使用,绝不允许因工作失误发生学生安全事故。三要全面开展学校受灾情况摸排。要对校园遭受此次持续特大暴雨的损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各种不同类型损害的类别、程度、财产损失等作出详细、准确的核查统计。四要做好复课准备工作。要在做好校园垃圾清理和卫生防疫工作,确认校舍安全情况下,做好复课准备工作。凡无受灾的学校拟于6月28日正常复课;受灾的学校可视情况适当延迟一至二天复课。何时复课,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学校安全工作小组统一部署。五要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学生的就学,确保这些学生正常上课。六要及早规划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受灾地区教育部门要结合学校布局调整、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及新农村小城镇建设,对灾后学校重建进行科学规划、科学选址,从长计议,统筹资源,提高学校抗灾防洪水平。要充分利用暑期,抓紧启动实施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七要继续强化抗灾救灾责任。要进一步落实防汛救灾和恢复重建各项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抗灾救灾、灾后恢复工作的领导,把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要实行日报告制度,于每天下午5:00前向市教育局报告本地本校受灾情况和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