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通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通报工作的通知

闽教安组办〔2012〕2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安委﹝2011﹞23号)和《关于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11﹞62号)精神,今年4月,我厅下发了《关于健全和完善学校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及坚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闽教安组〔2012〕1号),就健全和完善学校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及隐患排查治理月报告、季分析制度等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近日,省政府安办下发了《关于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通报的通知》(闽安委办〔2012〕60号),决定从2012年7月1日起,对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行月通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持续抓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工作。各地各学校要认真按照省教育厅今年4月下发的闽教安组〔2012〕1号文件要求,坚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月报告、季分析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2.严格实行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通报。从2012年7月1日起,各级各学校要对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月通报。每月汇总统计报告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重点分析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学校、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以及落实隐患治理资金等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措施。

  3.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闽教安〔2012〕7号)要求,健全完善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构建学校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4.相关统计报表报送说明。鉴于省政府安办新修改下发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与原先随闽教安组〔2012〕1号文件下发的"福建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汇总表"内容有变动,从7月起,原由我厅4月下发的闽教安组〔2012〕1号文件"福建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汇总表"不再填报,只需填报随本文件下发的《福建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情况月报表》(见附件),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于每月3日前报送我办(高校报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以便我办及时汇总报送省政府安办。

  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郑文广        电子邮箱:xxaqgzc@163.com。

  电  话:87091387      传   真:87824522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

  联系人:谢秋运          联系电话:0591-87800329

  传 真:0591-87846705   电子邮箱:jygwxcb@163.com

  附件:福建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情况月报表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4日

     闽教安组办201228号附件.doc
热门关注: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通报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www.555edu.net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学校热点

校园动态招生计划五年专中考资讯

学员关注

分数线学校答疑常见问题

初中起点四年制应用型大专招生学校

私人定制初中毕业升大学方案
×

添加老师微信咨询,添加时请备注姓名、年龄。

复制微信号:18960750936
×

添加老师免费咨询,添加时请备注姓名、年龄。

复制微信号:fjgkw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