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人员参加2012年下半年全国市、县教育局长和省、地督学培训班的通知
闽教办人〔2012〕5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根据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第三十二期全国地市教育局长研修班、第二十四期全国县市教育局长培训班、第三十六期全国省、地督学培训班招生通知》(国教院培字〔2012〕006号),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将于2012年9-11月举办第三十二期全国地市教育局长研修班、第二十四期县市教育局长培训班和第三十六期全国省、地督学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十二期全国地市教育局长研修班安排我省3个名额,请福州、泉州和漳州市教育局各派1名局领导参加。
二、第二十四期全国县市教育局长培训班安排我省9个名额,请各设区市(不含厦门市)各派1名县(市、区)教育局正职局长参加;平潭综合实验区派1名县教育局局领导参加。
三、第三十六期全国省、地督学培训班安排我省4个名额,请福州、泉州、三明、龙岩市教育局各派1名督学参加。
四、请有关设区市教育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通知要求和我厅安排的名额,认真做好参训人员的选派工作,并于2012年7月9日和8月20日前分别将地市教育局长培训班《报名汇总表》和县市教育局长培训班、督学培训班《报名汇总表》报我厅人事处(含电子文档),以便汇总后统一报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
《学员情况登记表》请按上述规定时间直接传真至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原件由本人报到时交签到处(有关报名表格见附件)。
五、请参训人员调整安排好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按时参训,我厅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严必锋 联系电话:0591-87091282
传 真:0591-87846921 邮 箱:jytrsc2008@126.com
附件:第三十二期全国地市教育局长研修班、第二十四期全国县市教育局长培训班、第三十六期全国省、地督学培训班招生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7月3日
闽教办人201251号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