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充实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进一步调整充实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闽教办科〔2012〕1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信息化试点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座谈会的主要精神和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充实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内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厅日前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充实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科【2012】12号)。为准确把握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的方向,切实做好试点方案内容的调整充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的方向

  试点工作是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先导性工程,对全面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各试点校要深刻领会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核心理念和关键思路,认真按照《意见》的要求,准确把握试点工作的内涵和目标,改变简单的以硬件建设为主的思维方式,明确以应用驱动、创新机制为导向开展信息化试点工作,着重关注信息技术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有效应用。通过试点工作,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的全面深度融合,变革教育理念,创新教学与学习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并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为加快我省中小学和职业教育信息化进程提供新思路、新模式。

  二、要抓紧调整充实试点的工作内容

  各试点校要在认真分析本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紧密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急需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立足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找准切入点,明确试点工作方向,统筹规划未来三年试点工作所要达成的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试点目标要清晰、具体,要着眼于实际问题的解决,要有明确的预期成果。试点工作要着重突出应用,突出重点,突出特色;要正确处理好《意见》中提出 “处理好硬件建设、资源建设和能力建设之间,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之间,技术与教育之间,适度超前和因地制宜之间的关系”,使信息化应用能够切实为学校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并达到试点工作“先行先试、示范引领”的预期目标。

  1.各试点校在明确试点目标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试点工作内容,形成详实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围绕目标的实现,制定具体内容、项目和活动载体,以及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办法(包括组织机构、分工安排、环境建设、配套政策、经费保障等),特别要注重政策、机制、模式方面内容的充实,并明确进度安排,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2.实施方案要突出创新性、操作性、时效性,根据本校实际,结合《意见》中提出的“十二五”时期教育信息化三大任务和二项工程,以及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10种服务应用模式,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大胆创新机制体制,通过试点工作探索出信息化支撑引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有效途径。

  3.试点工作可在数字化校园建设上有所突破,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与共享,在科学、合理、公平的基础上提倡企业代建,学校使用的合作建设模式。

  4.试点工作要把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作为一项建设内容。资源建设要遵循统一的建设标准,形成有效的长效保障机制、激励机制,盘活各类信息化教育教学资源,发挥资源的效益。

  5.各中职校试点工作可考虑结合福建中等职业与终身教育网的网络培训平台开展教师研修与交流、教学观摩与指导等工作,把优质资源的内容建设作为一个重要部分,重点建设有地方特色、专业特色的专业课程资源以及仿真实训软件。大幅度提升信息化教学资源的数量以及质量,并探索建设虚拟仿真实训中心的有效途径。逐步开展学生个人学习,开通学习指导空间,探索网络学习新模式。

  三、其他事项

  为抓好各试点校试点方案的调整充实和今后试点工作的推进,各中小学、中职学校的试点工作由我厅科技处总体负责管理和指导,省电教馆具体组织实施。各试点校请于7月10日前,将调整充实后的“教育信息化中小学校、中职学校试点申请表”电子文档上报省电教馆,由省电教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方案由我厅汇总上报教育部。

  联系人:  陈凤燕   张晓虹

  联系电话:0591-87278750

  电子邮箱:jyjssyzc@163.com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号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试点学校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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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ww.555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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