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推动中等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09〕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今年评选表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联 系 人: 张军伟
通讯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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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