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系统防汛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教育系统防汛工作的通知

闽教明电〔2010〕1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单位):
    从4月1日开始我省正式进入汛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对今年防汛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作了统一部署,会议分析了汛期天气态势,根据测报新一轮的厄尔尼诺现象已经在太平洋上出现,并可能逐步加剧,这预示着今年灾害性极端气候将比往年增多,我省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几率加大;我省已经连续3年未遭遇大的破坏性台风和流域性洪水,发生极端破坏性水旱灾害,特别是闽江上游较大量级洪水的几率加大。面对今年汛期的特别任务和全新情况,全省教育系统要引起高度警惕,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根据福建气象台近期发布的全省中部地区暴雨警报,现就做好今年教育系统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全面部署。各级教育部门要立即把防汛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防汛抗灾领导小组要召开汛情分析会,全面分析当地可能出现的汛情、险情以及对学校和师生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全面部署防汛备汛工作。
    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各地各校要在汛期来临前,进行一次防汛工作的安全检查,不仅对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主体建筑物,还要对学校围墙、厕所、仓库、闲置用房等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细致检查,及时排除隐患。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低洼地带、易滑坡地带学校的巡查、排查,密切关注地质变化征兆。、
    三、制订预案,加强防范。要建立健全学校防汛抗灾工作预案,并搞好预案的演练工作,做到预警及时,防范在先,掌握主动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必要时,学校可以自行采取停课措施。
    四、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值班制度,要主动与防汛、气象、国土、地震部门取得联系,随时了解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风险和暴雨洪水等信息。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重大险情要及时处理,并立即向我厅报告(我厅总值班室电话:0591-87822232,传真:0591-87870590)。
                                               福建省教育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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