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初三毕业生异地就读友情提醒
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学生不得持福州中考成绩,违规跨区域录取或私自就读于招生规定范围外的普通高中。违规接收学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将无法调取考生学籍档案,考生将无法建立高中学籍,所有后果由考生及家长自行承担,敬请知悉。对于确因户籍及家庭地址迁移等原因,高中阶段拟赴异地就读的学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以下3种方式接续高中学籍:
1.初三上学期结束前办理转学转出手续,到异地参加中考升学。
2.初中毕业,在福州市参加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符合福州当地普通高中录取条件,被福州当地高中学校录取并到校报到注册、就读;之后按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转到外地高中的转学手续。
3.初中毕业,参加异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符合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条件,被当地高中学校录取后向原初中毕业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户口本、经录取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中考成绩、录取花名册等证明材料,在全国学籍系统中通过招生功能调取学生学籍档案。
二、关于线下生就读普高风险提醒
近来发现个别民办学校或培训机构宣传可接收普高最低控制线下学生就读(今年福州普高最低投档控制线585分)。在此,福州市中招办友情提醒考生及家长谨慎对待。
1.民办普高体育艺术特色班剩余计划在供需批以原招生类型在原招生范围内继续录取,不重新组织专业测试,即民办普高已在中考前组织专业测试并将专业测试入围名单上传至中招管理系统,未在入围名单内的572分(含)—585分(不含)考生,无法重新参加专业测试并录取民办普高体育艺术特色班剩余计划。参加公办普高专业测试的项目成绩(入围结果)可同时适用于民办普高的同一项目,民办普高之间专业测试项目成绩(入围结果)不互认。考生及家长应与招生学校沟通,了解招生区域及收费标准,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填报供需批志愿。
2.未经福州市中招办投档录取的考生及普高线下生,自行到普高学校就读的,将无法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也无法取得高中毕业证书。目前福建高考政策对社会生参加高考报名有户籍条件和学历条件等方面的要求,可能存在报考风险。
3.普通高中违反招生规定,擅自招收普高线下生的,第二年相应扣减招生计划。
4.7月30日福州市中招办将公布尚未招满的各级各类学校剩余指标,供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选择报考。7月31日将举办供需咨询会(方案另行通知),8月1日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可登陆中招管理系统重新填报志愿。具体通知方案后续将发布在福州阳光中招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