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福州市中招办昨日公布2012年福州市中招照顾规定及审核办法。今年新增军人子女的加分政策;对于社会关注度较大的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今年仍享受中考加3分政策,没有进行调整。
福州市中招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加大审核力度,避免弄虚作假的学生享受加分政策。
【变化】军人子女中考加分幅度较大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去年下发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福州市今年新增了军人子女在中考中享受政策性加分的照顾规定。
军人子女中考加分对象: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加分分为两类: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作战部队,驻国家确认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享受加10分照顾。
驻国家确认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享受加15分照顾。
解读 能享受政策者很少对非军人子女影响不大
福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福州市是双拥模范“七连冠”城市,理应在双拥工作上走在全国前列,因此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的文件,制定了福州市军人子女中招优待办法。但根据福州市双拥办的摸底了解,符合这一加分政策的军人子女,其实数量很少,对非军人子女的中考形势不构成什么影响。
“并不是所有的军人子女都可以享受加分,能享受15分加分的几乎没有。”福州市教育局有关人士解释说,首先必须是现役军人,曾经荣获相应荣誉但目前已转业的,其子女都不能享受加分照顾。福州市的军人符合规定政策的也极少,同时,多数部队也不是作战部队,真正作战部队的军人,其子女刚好初三中考的这种概率也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