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杭教高中〔2010〕4号)精神,结合学校办学特色,特制定我校2010年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依据和原则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杭州第十四中学的办学优势,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按照学校发展需要,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同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学校跨越式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1.成立以邱锋校长为组长,刘岩、范里、余慧珠、占章根、张冠超、唐新红为组员的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学校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对自主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批准。
2. 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唐新红担任办公室主任。咨询电话:85061809。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基本条件
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杭教高中〔2010〕4号)及其附件所确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
(二)前置条件
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须合格及以上,初中毕业实验操作考查合格,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3个A等及以上。
(三)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科技类3—4名,艺术类10-15名(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和萨克斯,声乐),体育类5—18名,总计不超过35名。
1.科技类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初中教育阶段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一等奖,且为同类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0-1名)。
(2)初中教育阶段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车辆模型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并为同类项目省级比赛前两名(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1-2名)。
(3)初中教育阶段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机器人竞赛(单项竞技赛、创意赛、虚拟机器人、工程挑战赛)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且在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含图形图像处理设计、VB项目设计、网络应用能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1—2名)。
2.艺术类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第一发文单位)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中,获得独唱、独奏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
(3)初三年级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所属的杭州少儿艺术团或各城区分团器乐或声乐类优秀团员称号。
3. 体育类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并在省级航空模型、航海模型比赛中获前两名(或一等奖)及以上者。招生人数为1—2人。
(2)田径:2010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城区初中组前六名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且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项目 |
成绩要求 |
招生名额 |
男子100米 |
11秒6及以内 |
0-2名 |
男子200米 |
23秒7及以内 |
0-2名 |
男子400米 |
53秒5及以内 |
0—2名 |
男子800米 |
2分8秒及以内 |
0-2名 |
男子1500米 |
4分30秒及以内 |
0-2名 |
男子跳远 |
6米35及以上 |
1名 |
男子跳高 |
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1名 |
男子铅球 |
14米及以上 |
0-1名 |
女子100米 |
13秒及以内 |
0-1名 |
女子200米 |
27秒5及以内 |
0-2名 |
女子400米 |
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0—2名 |
女子800米 |
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0—1名 |
女子1500米 |
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0-1名 |
女子标枪 |
30米及以上 |
0-1名 |
女子跳高 |
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0-1名 |
女子跳远 |
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0-1名 |
(2)其它:
项目 |
成绩要求 |
招生名额 |
女子健美操 |
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
3-4名 |
男子篮球 |
2009年市区篮球比赛初中组冠亚军队主力成员,身高1.80米及以上 |
0-2名 |
四、报名考试和录取办法
(一)报名
1.杭州市区初中毕业班学生采取本人自荐和毕业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凡符合我校特长生提前自主招生条件的学生,4月26日起向所读初中学校领取并如实填写《2010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提前自主招生报名表》;
(2)由所在初中学校审核学生所填写的《2010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特长学生提前自主招生报名表》,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并提供学生在学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3)符合我校特长生提前自主招生条件的学生请携带上述材料和本人初三学生身体素质测试证于5月5—6日自行来我校报名(凤起路580号)。
2. 符合我校特长生提前自主招生条件的个别生持相关材料于5月7—8日先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进行中考报名(地址:华浙广场9号),10日自行到我校进行特长生报名。
(二)资格审查
我校提前自主招生办公室对报考我校的特长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名单报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确认,于5月15日在学校网上(www.h14z.com)公示三天,无异议者,由我校发放测试证。
(三)考核
1.考核时间:2010年5月22日
2.考核地点:杭州第十四中学(凤起路580号),(详见测试证背面)。
3.文化科目考核内容:
考核科目 |
考核形式 |
考核时间 |
满分分值 |
文科综合 |
闭卷(不含英语听力) |
8:00—9:30 |
150分(语、英各60分、社会30分) |
理科综合 |
闭卷 |
10:00—12:00 |
200分(数学80分、科学120分) |
按卷面实际得分计 |
350分 |
4.艺术类面试(100分):
(1)面试时间和地点:5月22日下午学校艺术楼三楼。
(2)面试内容:专业水平测试(80分);心理素质测试(20分)。
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须携带我校发放的测试证和杭州市区初三学生身体素质测试证。
(四)公示和录取
1.科技类、体育类特长考生我校依据招生计划和学生文化科目考核成绩,分类分项目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艺术类考生依据招生计划和文化科目考核成绩(50%)加面试成绩(50%),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分项目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2. 拟录取学生名单,于5月24日在学校网站上(www.h14z.com)公示三天,同时通知考生所在的初中学校在公示栏中公示三天,并将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高中处,由市教育局高中处在杭州教育城域网(www.hzedu.net)同时公示三天,征求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意见。
3. 公示无异议,经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批准,5月28日由招生学校发放特长生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到初中学校办理离校手续,5月31日上午9:00前到我校报到。
4. 录取学生视为已获得高中学籍,不再参加当年中考。
5. 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本办法解释权在杭州第十四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85061809
浙江省杭州第十四中学
二〇一〇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