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省属中职学校、省属技工院校,有关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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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省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现将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名录予以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要建立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化统一管理平台,将面向本区域招生的中职学校、技工院校纳入统一管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有序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各级教育、人社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和监督具有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做好招生工作。
二、具有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名单见附件1)要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未列入招生资质名单的中职学校、未备案的招生专业一律不得招生。未经办学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不得招生。
未经生源省与计划招生省主管部门备案,不得开展跨省招生及联合招生。严禁中职学校与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办学。
三、各地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教职成〔2014〕1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教职成〔2018〕51号)的相关要求,做到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严格程序,严格审核。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而非学历教育的学生,不得注册中职学校学籍,也不能纳入教育事业发展统计。中职学校新生秋季学籍电子注册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0日。中职学校招收国际学生(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具有中国国籍且在我省学校接受教育的外国学生)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四、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2022年首批具有招生资质的技工院校名单见附件3。技工院校的招生专业按照人社部公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修订)》执行,经备案的2022年首批技工院校招生专业见附件4。
附件:1.2022年福建省具有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名单
2.2022年福建省中职学校招生专业一览表
3.2022年福建省首批具有招生资质的技工院校名单
4.2022年福建省首批技工院校招生专业一览表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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