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初中中考少数民族有加分吗?
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该生录取总分的基础上,以加分照顾的形式参加投档录取,加分照顾不能累加,仅取分值最高的一项。
(一)农村独生女和二女结扎户。2021年加分分值2分,2022年——2023年加分分值1分,2024年起取消。
(二)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根据闽教学〔2020〕55号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从2021年起调整为5分,加分对象调整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我市台商区百崎乡),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2026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文件要求,2021年至2025年调整加分资格条件和政策使用范围。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2021——2025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必须满足“三统一”,即在民族乡(我市台商区百崎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加分分值5分。2026年起,取消上述加分。
(三)高层次人才子女加分。第一层次人才子女2021年——2025年加分分值5分,2026年起取消;第二层次人才子女2021年——2025年加分分值2分,2026年起取消加分;第三层次人才子女2021年起取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