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考成绩7月14日公布 录取21日开始

普通高中和师范学校录取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普通高中、师范学校和职业高中的考生在成绩相同、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条件相同时,按照考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成绩择优录取,三科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优生除外)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分一清)择优录取,同一分数按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普通高中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总分相同、志愿顺序相同时,初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应届生优先录取;如果优先录取条件也相同,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成绩择优录取;如果三科总成绩相同,再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各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到所在区、县(市)招考办、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查询录取结果,也可通过《沈阳招生考试网》查询录取结果。已被录取的考生,开学两周内未经招生学校同意不报到者,可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须在学校报到截止日期以后一周内,将考生登记表退回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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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恋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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