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杏南中学2019届初中毕业生保送到本校高中学习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9〕7 号)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 2019 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教基〔2019〕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为做好厦门市杏南中学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保送到本校高中学习的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学籍在我校且初中三年均在我校实际就读,符合2019年厦门市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类别
厦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招生人数:45名
四、报名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六个维度达到良及以上,且初三年在区、市统一适应性考试综合成绩优秀者可提出申请
五、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曾莠瑄
副组长:林进辉 郑妙可 陈同斌
成 员:邱世良 王芬芬 何进军 吴源顺 初三段长 初三班主任
监督组:林跃文 林东风
六、报名须知
报名地点:厦门市杏南中学教务处(集美区杏南路32号),电话:0592-6211499
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
(2)厦门市杏南中学2019年保送生申请表一式二份;
(3)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综合成长记录袋;
(6)半身一寸照片一张。
七、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综合成长纪录、获奖情况、学业成绩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厦门市中招领导小组批复。
2.录取名单。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定总评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者,按学业成绩总分由高到低录取,若学业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有获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各级各类奖项按照等级优先录取。其中:综合素质评定总评以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评定为准,综合素质评价以初中三年六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其中初一、初二、初三综合评定比例为2:3:5。
学业成绩以初三第一学期市统考成绩和初三年第二学期市统考成绩按4:6合计为学业成绩总分。
八、工作程序
1.召开应届初中毕业班全体师生会和家长会,向学生、老师和家长宣讲保送直升方案。
2.确定推荐保送学生的范围:以学生自愿为原则择优推荐,根据综合评定的成绩达良好以上(含良好),学业成绩总分前列。
3.由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厦门市杏南中学保送生。
4.在推荐范围内的学生及其家长填写保送厦门市杏南中学高中部的审批表,尊重推荐学生和家长的意愿。
5.报送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和校园网公示一周,接受学生、家长和教师的监督。
6.保送生名单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后报送厦门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