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在我市举办,发挥我校艺术教育优势,经厦门市教育局批准,我校决定破格招收一定数量的高中声乐特长生。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范
围与报名条件
(一)招生范围:学籍和户籍均在厦门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名额:20名
(三)报名条件:
六个维度的综合素质评价达到优秀或良好,声乐潜能方面较为突出,音乐综合素养较强。初中阶段曾参加过艺术类比赛或较大型活动。
二、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预计在四月中旬。因招生方案需报教育局批准,请先准备好相关材料,随时关注我校网上的正式方案。
(二)报名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文园路75号,厦门一中高中部教务处。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1.厦门一中2012年高中声乐特长生报名表(报名表可从厦门一中网站下载或直接到我校教务处领取);
2.厦门市2012年免试破格录取申请表一式二份(可直接向毕业学校领取,也可向我校教务处领取或届时通过访问厦门一中网站下载);
3.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表彰、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综合成长记录袋;
6.学生素质报告册原件及复印件;
7.初三市质检成绩单(须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8.近期正面半身一寸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原校名称)。
三、考核方法、录取办法与时间安排
(一)考核方法
考生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考试和特长潜能测试。
1.综合素质考试:考试内容以初中毕业考试的知识与能力要求为主。
2.特长潜能考试:
(1)必考项目:
①无伴奏现场演唱一段自选歌曲(一般不包括流行歌曲),长度不超过3分钟;
②听音高模唱
(2)需加试项目:
需加试其他才艺(舞蹈、器乐、小品,要求独立完成),每人测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分钟。
(3)注意事项:
测试时所需要的乐器和设备除钢琴和谱架外其他自备;声乐一律不使用现场伴奏(即现场清唱相对完整的一段歌曲);加试除声乐以外的节目如需音乐配乐,用CD格式的光盘刻录,每盘一首,并在CD封面上标明曲目,加试节目长度不超过2分钟。
(二)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综合成长纪录、获奖情况、综合素质考试和特长潜能测试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核合格人数不足20人,以实际合格的人数上报),报市教育局基教处、体卫处审批。
(三)时间安排
因招生方案需报教育局批准,请随时关注我校网上的正式方案。
咨询电话: 2666071,8358065,2666227, 2666087。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