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安全,8月28日,东山县教育局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教育局安办、民教办、各中心小学校长安全助理及有接送幼儿的民办园园长、撤并校所在村的相关人员等。
会议由民教办高裕灵主任组织学习“教育部等20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详细解读了《条例》内容,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从建立健全校车巡查机制,加大督查力度(每周至少2次);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从严从重处罚违规行为;做好专用校车购置工作,确保过渡期接送车辆安全三方面具体提出近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教育局张黎东副局长到会并强调指出:一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从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主要精神,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将《条例》落实到安全管理工作中,切实预防各类校车安全事故。二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迅速掀起宣传《条例》的热潮,通过集体学习、一封信、校园广播、条幅、橱窗、展板、黑板报等形式,对师生、家长、校车所有人及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等集中开展以学习《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教育。三要以《条例》公布施行为契机,加大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不具备校车条件的或检测不合格的车辆,要坚决停用;对不符合校车驾驶人资格的,要坚决更换;对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要坚决取缔。对现行校车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做好现有管理措施与《条例》的衔接,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进一步优化学生交通环境,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会议还就专用校车的购置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指导,初步形成全县专用校车购置方案。






:福建中考网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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