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休学

事项名称

初中休学

办理法律依据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07]4号)

办理条件

   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学的学生或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学生均可办理休学。

   1、初三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

   2、学生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可办复学。

   3、学生在休学期间,仍保留学籍,但不得转学。

   4、学生因病休学,疾病情况必须记入学籍卡片,并由学校在学生报考高一级学校时,如实填写体检表中"既往病史"栏目。

办理程序和

提交的材料

   1、因病休学:因病申请休学者应填写休学申请表(附件5)、出具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经班主任同意、学校审核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

   2、中途到国外、境外休学: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可办理休学手续。由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签证、护照等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办休学。保留学籍一年,学生的有关材料由学校保存备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正常情况即办)

办理机构(科室)

福州市教育局中等教育处

办理地址

福州市广达路53号三号楼二层,公交站点:群众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

0591-83326421

投诉电话

0591-83356415

备注

 

热门关注:初中休学
责任编辑:www.555edu.net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学校热点

校园动态招生计划五年专中考资讯

学员关注

分数线学校答疑常见问题

初中起点四年制应用型大专招生学校

私人定制初中毕业升大学方案
×

添加老师微信咨询,添加时请备注姓名、年龄。

复制微信号:18960750936
×

添加老师免费咨询,添加时请备注姓名、年龄。

复制微信号:fjgkw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