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8日,深圳市龙岗区两个3岁多的男童被大人反锁在家后被烧死,男童母亲悲痛欲绝
孩子独留家 悲剧不断演
五岁男童23楼坠
2012年5月20日,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某小区内,一名5岁男童从23楼坠下,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七岁女孩7楼掉
2012年5月17日下午3时许,义乌江东街道江南三小区,有个7岁小女孩从楼上掉下来身亡,女孩坠楼时估计头部先着地。事发时,小女孩独自在家。
四岁孩子9楼坠
2012年1月10日南京秦淮区马道街华静家园,因为父母一时大意,让4岁的孩子独自在家,其不幸从9楼坠楼身亡。
小姐弟玩火被烧死
2011年1月29日晚,广州天河员村,一对来自湖南的打工夫妇将两个小孩关在房子里,出门卖鸭脖子,两个小孩在屋里烧纸片玩火将屋内杂物引燃,因门被锁上了,窗户装了防盗网,两个孩子被烧焦。
三岁男孩窗台落
2010年3月28日15时许,南昌江西氨厂生活区一名3岁男孩独自在家时,从自家6楼的窗台摔落后当场死亡。
五岁男童翻窗坠亡
2010年3月8日,上海真北路4333弄中环一号小区大楼内发生一幕惨剧。因家长外出,一名5岁男孩独自在家玩耍时不慎从房间北侧6楼翻窗坠落,不幸身亡。
两岁小男孩翻阳台
2009年9月25日,在南安水头一民房,两岁小男孩午觉醒来看不到母亲,自己爬上凳子攀越阳台栏杆,从5楼坠落,万幸的是小男孩经抢救脱险。
五岁女孩20楼窗坠
2008年5月2日,泉州市区晶都国际小区,一名5岁小女孩从20层的房间窗户坠落,当场殒命。据称,当天下午父母出门,小女孩从睡梦中醒来,找寻不到父母,爬窗户酿成惨剧。
六岁男孩阳台掉
2007年1月18日,泉州市区国际星城小区,一名6岁小男孩从3楼阳台摔下,医生紧急抢救,仍未能救回男孩幼小的生命,事发时,大人出门倒垃圾,家里就小男孩一人。
措施一:建筑硬件要跟上
接触多宗案例的民警表示,低龄儿童有较强的好奇心,接触新鲜事物时容易做出一些危险的举动。如果低龄儿童独自在家,家长一定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煤气等。同时,尽量不要在窗户下放置桌椅等可供孩子攀爬的辅助物,最好安装防盗窗等安全设施。
按照国家《住宅建筑规范》规定,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米时,应有防护设施。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米,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米。阳台栏杆应有防护措施。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米。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和间隙密度应当在达标线基础之上适当增高。
措施二:法律软件要配套
有法律专家表示,在很多家庭观念里,孩子发生意外是“关起门来”的家里事,并不会触及法律责任,所以监护人负有法律责任的理念要先行确立。
2010年,河南省颁布《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父母不得将未满7周岁儿童单独留在家中。《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草案)》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将未满6周岁的儿童留在无人看护的场所或委托无看管能力者看管。
法律专家建议,为了避免坠楼悲剧重复上演,强化父母监护的法律意识,我国可以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修改,增订禁止性条款,进一步明确违反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将儿童权益的保护上升到整个社会集体意识、法律层面的语境中。
措施三:让孩子“被危险”
有心理专家表示,把孩子“锁在盒子里”最危险,“孩子们的好奇心超越成人的想象,但是现在大部分家庭缺失‘安全教育’,只是简单粗暴地告诉孩子‘什么都不准碰、什么都不要开’,一旦发生意外,孩子们缺乏‘应对危险’的能力。”
现在,已经有一些家长采用“体验危险”的方式教孩子认识处理危险,比如孩子对水壶中的热水发生好奇,会伸手去触碰,家长就会把人体可适应的热水,倒在孩子手上,让孩子体验“被烫的感觉”。在心理专家看来,这些属于“明智的家长”,“在体验中学习,孩子才会印象更深刻,但是我们往往让孩子在事故中‘学习’,只怕追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