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招生
(一)基本原则
1、执行“三限”政策。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限等第、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
2、坚持普职协调发展。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确保普高、职高招生人数大体相当。
(二)报名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参加会考报名。
2、外地回长生与往届生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公布的《报名须知》的有关要求,于5月7日一5月11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本市城区常住户口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3、报名学生均统一使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建立电子档案。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电子档案的数据核对工作,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4、凡未在本市城区参加初中毕业会考的学生,均不具备在本市城区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