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2012年福州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控制线的通知
榕中招【2012】1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中学、职业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降低福州市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控制线的通知》(闽教职成【2012】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2年福州市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原定文考总分330分下降至297分,降分范围限定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五年制高职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不降,仍为198分。
特此通知。
福州市中招办
二0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