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做好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选拔部分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良的初中毕业生,通过中考招生进入试点中职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后,经转段考核合格,转入对口的试点本科院校学习4年。7年学习期间,由试点本科院校、中职学校合作建立文化基础、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衔接贯通的培养体系,系统培养专业理论扎实、技术精湛的本科层次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2.参加2024年试点项目的学校和专业有哪些?
今年首批在3所本科高校和10所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开展“3+4”中本贯通培养试点。具体是:
(1)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机械电子工程专业与福建理工学校、福建工业学校的机械制造技术专业;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与福建省邮电学校、福建商贸学校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
(2)厦门华厦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与厦门工商旅游学校物联网技术应用专业;厦门华厦学院通信工程专业与厦门信息学校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
(3)泉州职业技术大学物联网工程技术专业与晋江职业中专学校物联网技术应用专业;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专业与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泉州职业技术大学电子商务专业与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与晋江安海职业中专学校机电技术应用专业。
3.试点项目是如何招生录取,对录取考生有什么要求?
在“提前批”之前增设“中本贯通(3+4试点院校)”批次,设2个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5日—6月28日17:00前。“中本贯通”是新项目,请考生及家长充分知悉培养方向和要求,慎重填报志愿,被录取不予撤销(即被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录取的考生,不能参与后续的录取)。
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福州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含国际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良以上(含良)、录取分数不低于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录取控制线。
“中本贯通(3+4试点院校)”批次两个志愿按照“梯度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同分,按照五年制高职同分方法录取。(即优先投政策规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在招生计划未完成情况下,依次按投档总分、学科总分、数英总分、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投档。)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相关院校及专业转入供需批录取,供需批增设两个志愿,照“梯度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同分,按照五年制高职同分方法录取。供需批参加对象为参加当年福州市中考且尚未被任何普高(含综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
4.试点项目是如何实行转段考核的?
转段考核形式包括过程性考核和转段考试。本科院校与合作的中职学校共同制定过程性考核方案,对贯通培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思想品德、实践能力等表现进行过程性考核,并做出考核结论,考核结果认定为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转段考试。
转段考试是由学生在中职二年级下学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省教育厅划定转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线学生才可转段至对口贯通的本科高校继续学习。未参加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或未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不能转入本科院校。
5.试点项目的学生是如何管理的?
“3+4”试点项目学生学籍采取分段注册、分段管理。前三年由中职学校注册中职学籍,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管理,学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通过转段考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后四年由本科院校注册本科学籍,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执行本科院校收费标准,学生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同等待遇。
6.试点学生的毕业证书如何颁发?
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转段考核合格,颁发中职毕业证书;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7年的培养周期较长,涉及本科和中职两种类型的学校,如何保障试点项目的培养质量?
省厅要求本科高校同中职学校成立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制定并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管理制度。本科高校全程参与(含前3年)人才培养,做好过程监督。省厅将对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工作持续开展监控,适时组织专家评价培养质量,对参与贯通培养的学校及专业进行动态调整。
8.如果试点学生未通过转段考核,还能通过什么渠道升学?
如果学生未通过转段考核,将作为普通中职学生对待,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或普通高考升学,同时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中职毕业证书。
9.试点项目学生在学期间可以转学或转专业么?
试点项目学生属特殊类型学生,在学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学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转专业、转学或其他学籍变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3+4”试点项目资格,退出试点项目。
10.各试点学校的咨询方式分别是什么?
10所中职学校招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福建工业学校联系人:林智斌,联系电话13055421098;(2)福建理工学校联系人:林力群,联系电话:13358288266;(3)福建省邮电学校联系人:柯兴忠,联系电话18650995151;(4)福建商贸学校联系人:黄莹,联系电话13799301076;(5)厦门工商旅游学校联系人:谢丽玉,联系电话:13003940886;(6)厦门信息学校联系人:江榕霞,联系电话:18905920919;(7)晋江职业中专学校联系人:吴永平,联系电话:15305095656;(8)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联系人:高峰,联系电话18065339151;(9)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联系人:黄炳忠,联系电话13626088699;(10)晋江安海职业中专学校联系人:颜培德,联系电话18065337525。
3所本科院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联系人:刘锋,联系电话18960777525;(2)厦门华厦学院联系人:沈金海,联系电话15605021519;(3)泉州职业技术大学联系人:黄世强,联系电话1515959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