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对象及指标分配
(一)福州一中“追梦计划”招生对象及指标分配:
1.招生对象:福州七县、平潭综合实验区除县城所在地以外中学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考生的学籍和初中三年(从七年级的1月1日起算)的学习均需在上述学校。考生应具备孝敬长辈、常怀感恩之情、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勤奋好学、自强不息。
2.指标分配:30名以内。每县、市不超过10名。如遇同分等特殊情况由福州市中招办审批录取。
(二)福州三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福州八中“翱翔计划”招生对象及指标分配:
1.招生对象:
(1)户籍在福州五城区且在五城区报考的应届考生;
(2)学籍在五城区且在五城区报考的港、澳、台、国外户籍的应届考生;
(3)三年学籍(2014年9月1日至初中毕业)在五城区且在五城区报考的非福州市区户籍的国内应届考生。
2.指标分配:福州三中100人,福州八中200人
(三)福州高级中学、福州四中鸿志班、师大附中“润德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招生对象及指标分配:
1.招生对象:
(1)户籍在福州五城区且在五城区报考的应届考生;
(2)学籍在福州的港、澳、台、国外户籍的应届考生;
(3)三年学籍在五城区且在五城区报考的非福州市区户籍的国内应届考生;
(4)户籍或学籍在七县(市)且在七县(市)报考的应届考生。
2.指标分配:
(1)福州高级中学:依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50名品学兼优的初三毕业生。其中市区和闽侯县招生数均不超过15名,其他六县(市)每地区不超过10名,招不满的名额调剂到市区。同分情况按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语文顺序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另试行招收排球专项生不超过8人,通过专项测试,入围参加自主招生考试,择优录取。
(2)福州四中鸿志班:录取人数50名。其中福州市区28名,闽侯12名,其它县(市)每个地区不超过10名。如县(市)招生名额不满,可调剂到福州市区。
(3)师大附中“润德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录取人数100名,其中市区85名、福清3名, 闽侯、长乐、闽清、永泰、连江、罗源各2名,七县(市)招生指标经市中招办同意可实行调剂,但每个县(市)录取名额最多不超过4名。
(4)福州外国语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面向市区招收“英语实验班”50人,招生对象为户籍或学籍在福州市区且在市区报名中考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