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赖思宋
副组长:林孝密、陈永雄
成 员:刘宏斌、曾丽丽、张国星、王希、李泽宇(聘)、卓廷友、简 丹、朱典勰
考务组长:刘宏斌(兼)
监察组长:曾丽丽(兼)
裁判长:李泽宇(兼)
各校应设立场地组、医疗组和保卫组,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考点设置与管理
1、全市设一中(初中部)、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八中、九中、十中、十一中、十二中、十五中、十六中、十七中、民中、慈济中学、龙安初中、叠石学校、
太姥山中学、金桥中学等21个考点。
2、考试场地:各考点至少要有两道50米直跑道;要有(20×20)米的跳绳考试区,并要有防雨的应急考场设施。
3、各考点在考试期间要悬挂横:“2013年福鼎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中学考点”。
4、考试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凭准考证,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入场,其他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5、要认真做好监察工作,对违反考纪的考生其成绩按D级处理,对违纪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6、工作人员选派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业务熟悉的人员参加。各校还应选派若干人员协助测评工作,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按规则操作,当场亮分,切实做到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公开、准确无误保证考试成绩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7、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要特别注意重视对考生进行心、肺功能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在参考的全过程中都要注意安全问题,严防伤害事故的发生。考试期间要派组织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的领导带队,以保证考生考试期间的安全。
8、具体操作办法严格按照(宁教中[2013]7号)及(鼎教中[2013]2号)执行,不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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