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日报讯(陈小环)近日,漳州师范学院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正式成为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的授权单位,这标志着漳州师范学院的研究生教育又向前迈进了可喜的一步,研究生的培养方式更多样化。
据了解,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在现行的向毕业研究生授予硕士学位的渠道之外,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渠道。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是指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广大在职人员开展的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资格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申请人在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3年,进入研究生进修班学习,在完成全部课程达到所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的要求,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进行论文答辩后,就可获得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