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荔城区出台2012年秋季教育系统收费标准

 一是义务教育阶段严禁搭车收费。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住宿费,取消义务教育借读费,免费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及作业本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对确需住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及作业本。二是普高职中阶段恪守收费范围。普通高中收费项目确定为学费、择校费、代办费、寄宿生住宿费。农村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400元,城市所在地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收费650元,三级达标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收费700元,二级达标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收费800元,一级达标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900元;职业高中一、二年级免收学费,三年级每生每学期650元;职业中专一、二年免收学费;三年一般专业每生每学期1000元,省、部级重点职业中专可在上浮20%的幅度内确定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三是学前教育阶段实行分类收费。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每学期4.5个月一次性收取。其中,省优质园每生每月的简托、日托保育教育收费分别为190元、220元,市优质园每生每月的简托、日托收费分别为150元、180元,区优质园每生每月的简托、日托收费分别为100元、140元,普通幼儿园每生每月的收费分别为60元、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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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ww.555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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